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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業以114年11月27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3235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如附件1),並於114年12月22日辦理計畫徵件暨提案分享說明會,先予敘明。

二、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發展教學實踐研究及產出高品質學術論文,本計畫分為「第1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教學實踐研究」、「第2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等二項子計畫推動,相關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含申請計畫書格式及表件)請參閱附件2,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本計畫申請採線上系統作業(良師藝友平臺網址:https://TeacherNet.moe.edu.tw)。

(二) 檢附資料:1. 第1類計畫:(1)資料包括:申請計畫書、計畫申請聲明書、研究倫理聲明書、協同主持人同意書(無則免付)、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現場教師協作同意書(無則免付)等。

(2)申請學校完成系統填報與相關檔案上傳提交後,請於系統下載申請名冊並核章,於徵件截止日(115年3月5日前)將申請名冊併附函文送達本計畫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2. 第2類計畫:(1)依本要點第3點第2項第1款第4目:具有國民教育(含特教)中央輔導團、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或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含代理老師)之申請資格者,由個人進行線上系統申請送件外,符合其於資格條件者,請一律由所屬師培大學統一採線上系統作業即送達正式公函申請為準。

(2) 申請之論文須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前3年內完成(即2023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5日間完成者),並應發表於具名、全文審查機制,且能公開使用之學術期刊論文。

3. 上述資料均須於徵件截止日(115年3月5日)前完成系統填報與相關檔案上傳提交,並將申請名冊併附函文送達本計畫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以郵戳為憑,凡逾期送件、資料不全、申請程序不符規定或逾期未依通知補件者,均不予受理。

(三)有關本計畫相關宣傳海報檔如附件3。

(四)本計畫說明會之簡報、QA擬答、系統操作說明等相關資料請至「良師藝友平臺」中「計畫徵求專區」(https://teacher.moe.edu.tw/proposal/57)逕行下載參考。

三、綜上,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計畫委辦單位陳小姐、汪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62139,62243)本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斯徐慧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738)

詳細資訊如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