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樓會議及教室場地使用要點
108年10月8日起適用
109年10月13日修訂
109年12月09日修訂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教育學系為有效管理數學樓(以下簡稱本館)C104A、C203、C205、C301~C304會議及教室場地,維護空間秩序及整潔,訂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樓會議及教室空間使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十分至晚上九時;寒暑假及國定假日全日不開放,另本館場地於保養維修期間及業務需要時系辦公室得以臨時公告停止開放。若於非上班時間借用本館場地,須於上班時間至系辦先行借用,未借用者不可尋求系辦相關人員協助。
- 借用教室鑰匙、西側鐵門鑰匙(東側鐵門鑰匙不外借)、冷氣遙控器、磁卡及其他物品請至系辦公室填具申請表並抵押證件,使用完畢再到系辦拿回證件。
- 凡校內單位或團體申請借用本館場地,需於使用前於系網之借用系統填具場地借用申請。如須申請用電,請事先填寫用電申請表,方得用電‧(C203、C205、C104A週一至週五09:00~12:20、13:20~15:30、15:30~17:00、17:35~21:00有開放用電,如須使用冷氣才須填寫申請表;三樓普通教室請一律填寫用電申請表後繳交給系辦公室全職工讀生協助開電)‧
- 使用單位應遵照借用時段入場活動及結束活動,不得藉故提前或延長使用時間。
- 使用單位須佈置會場時,未徵得系辦公室同意前,不得張貼任何文宣品、任意變更或搬動場地內各項附屬設備、器材及桌椅。
- 教室內桌椅數量固定,請勿移動桌椅。
- 不得有違反國民生活需知及國民禮儀之行為,如赤膊、赤腳、隨地吐痰等。
- 本館嚴禁攜帶牲畜或危險物品進入,並禁止吸菸、燃放鞭炮及煙火。
- 借用單位於使用後,應負責將場地設備、器材及桌椅恢復原狀,並整理環境整潔,並確實關閉門窗、電器(非上班時間借用請關閉西側鐵門)。
- 借用單位(人)如違反本使用規定情事者得暫停其借用一年,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使用資格,如有損壞相關器材設施須照價賠償,並得視情況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議處。
- 本要點經系辦公室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權責單位為數學教育學系,109年12月09日修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