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4學年度大學部教育學程甄試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甄選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符合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6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甲)以上,且無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二)參照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三條報名資格,報名本甄試之學生須具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或港澳學生身分。
(三)114學年度第2學期寒假轉學生考入學本校之學生,須繳交前一學校之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操行成績正本及獎懲紀錄正本,符合申請資格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始得報名。
三、報名時間自115年4月8日(三)上午8:00起至115年4月15日(三)下午5:30止,送至報名所需資料至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課程與教育組(求真樓6樓K610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甄試日期及時間:115年4月29日(三)晚上6:10至7:40(晚上6:00前報到)。
五、本甄試選簡章業已公告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焦點訊息」(網址http://otecs.ntcu.edu.tw/)。
詳細資訊如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