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數學教學能力檢定:
1.檢定地點:數學樓C301、C302教室,考試座位表如附檔。
2.報到時間:113/5/28 15:40-16:00,數學樓3樓,請攜帶學生證辦理報到。
3.檢定時間:113/5/28 16:00-16:50。
4.檢定內容:檢定試題當場公布,試題內容包含國小數學教材與教法。
5.檢定方式: (1)檢定時間以50分鐘為限。(2)採紙筆測驗方式,請自備藍、黑筆書寫。
6.評分標準: (1)依試題之評分規準給分。 (2)問答題請以藍、黑筆或鋼筆於「答案卷」上,由左而右、由上而下、橫式書寫,未符規定者酌予扣分。
7.檢定合格標準:八十分為及格標準,達八十分者始通過檢定,並核發證書;未滿八十分為未通過,亦不核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