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4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學生「專業證照獎勵要點」和「專業證照分級表」修正案,重要修正為本校正式學籍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校級證照項目。各申請資料及規定請參本處職涯歷程資訊平台/最新消息公告網址連結:https://career.ntcu.edu.tw/LNPortfolio/News_display/?NSNO=916
二、本學期採兩梯次辦理,說明如下:
1. 114/7/1-114/11/30核發之證照(依發證日期為準)收件日期為114/11/5-114/11/30止。
2. 114/12/1-114/12/31核發之證照(依發證日期為準)收件日期為114/12/31止
三、敬請轉知學生填寫線上電子表單並持申請表紙本(新表114/11/1公告),依照審核步驟先至系所辦公室核章後送師培處辦理,收件日依照說明二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敬請見諒。
詳細資訊如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