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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4學年度第1學期修讀本校輔系、雙主修申請事項:

(一) 申請時間:114年4月21日(一) 至4月25日 (五) 止。

(二) 申請對象與資格:

1. 本校在學學生,休學期間不得申請。

2. 自一年級第二學期起至四年級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期間)。

二、有意申請本校輔系、雙主修之同學,請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校園資訊系統」線上填寫申請書(操作流程如附件),並下載列印申請書及親筆簽名後,向各所屬學系及欲申請修讀學系申請,經雙方學系主任同意並核章後,統一由接受申請學系彙整並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三、教育部114學年度未核定本校學士班陸生招生學系,故本校陸生114學年度不得申請輔系、雙主修。(依本校「學士班修讀輔系暨雙主修辦法」第5條第2項暨第6條第2項規定辦理)

四、輔系暨雙主修係採隨班附讀方式辦理,經核准之同學自次學期(即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修讀,適用114學年度課程架構。因此,欲申請輔系或雙主修同學宜自行斟酌能力、本系課程負擔及時間等狀況後再行申請。

五、延修生收費標準依本校「學士班修讀輔系暨雙主修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六、學生申請文件經核定後,由教務處統一公布輔系及雙主修錄取名單。各學系可據此輔導學生選課,且通過申請同學也可開始進行輔系及雙主修之選課事宜。

七、申請同學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逕洽各修讀學系系辦或教務處註冊組。

詳細資訊如以下附件